建設工程的程序和流程基本可以分為:立項決策階段、報建階段、勘察設計階段、工程施工和安裝階段、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階段?,F對④勘察設計階段中的地質勘察作如下介紹和總結:
一、地質勘察的定義
建設地質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地質勘察文件的活動。
二、地質勘察的目的
進行地質勘察的目的在于查明工程項目建設地點的地形地貌、地層土壤巖性、地質構造、水文條件等自然地質條件資料,做出鑒定和綜合評為建設項目的選址、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三、地質勘察的階段
勘察機構在進行勘察工作必須遵循的階段劃分和具體步驟。根據工程設計階段的要求,相應的勘察階段可分為:
1、選址勘察:
對擬選場址的穩定性和適宜性作出工程地質評價,為選址方案的擬定提供依據。
2、初步勘察:
應對場地內建筑地段的穩定性作出評價,并為確定建筑總平面布置、各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礎工程方案及對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方案提供地質資料,為初步設計方案的完成提供依據。
3、詳細勘察:
應對建筑地基作出工程地質評價,并為地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與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地質資料,為施工圖設計提供依據。
4、其他勘察:
?。?)對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要求的重大工程的建筑地基、還應進行施工勘察,解決與施工有關的工程地質問題,并提供相應的勘察資料。
?。?)對面積不大且工程地質條件
簡單的建筑場地或有建筑經驗的地區,可適當簡化勘察階段。
四、地質勘察的具體步驟
在地質勘察的各階段進行勘察工作的具體步驟是:
①承接勘察任務→②搜集已有資料→③現場踏勘
→④ 編制勘察綱要→⑤ 出工前準備→ ⑥野外調查(測繪、勘探、試驗)→⑦分析資料→⑧編制圖件和報告
五、勘察和測繪的區別
1、勘察:指一個工程設計前對地質情況進行試驗取樣,提供地質勘探報告,供設計使用。
2、測繪:以標準的地形或地質圖作為底圖,在勘察場地及其外圍觀察、量測和描繪與工程直接或間接有關的各種地質要素,為綜合繪制工程地質圖、初步判定測繪場地的工程地質環境及合理布置勘探和測試工作提供依據。
以上是對地質勘察的一些初步認識,后續還將對工程設計、勘察與設計的關系、勘察設計階段的常見法律糾紛以及立項決策階段、報建階段的相關內容進行初步的介紹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