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察和地質物探的區別
地質勘察是以自然科學和地球科學為理論基礎,以地質調查、礦產資源的普查與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質結構與地質背景涉及的工程問題為主要對象,以地質學、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技術、數學地質方法、遙感技術、測試技術、計算機技術等為手段,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先導性工程領域。
地質勘察是利用深部地質勘察的機械工程技術,以開采地底或者海底自然資源,或者采取地層的剖面實況。擷取實體樣本,以提供實驗以取得相關數據資料等。地質物探是以巖石、礦石(或地層)與圍巖的物理性質差密度、磁化性質、導電性、放射性差異為基礎。
1.方法不同。
地質勘察利用深部地質勘察的機械工程技術擷取標本。
地質物探利用物質的物理特性,如電性差異、密度差異、波的傳遞速度等來分析地下物質的特征。
2.作用不相同。
地質勘察開采地底或者海底自然資源,或者采取地層的剖面實況,擷取實體樣本,以提供實驗以取得相關數據資料等。
地質物探應用于這方面研究的人工地震反射剖面、大地電磁測深、重力、磁法、地熱等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已顯示出其潛力和優越性。
3.使用環境不同。
地質勘察以開采地底或者海底自然資源,或者采取地層的剖面實況。
地質物探是利用組成地殼的各種巖體、礦體間的密度差異所引起的地表的重力加速度值的變化而進行地質勘探的一種方法。